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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中医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

根据最新发布的《甘肃省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方案》,我省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田小东)记者8月28日从省卫计委了解到,根据最新发布的《甘肃省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方案》,我省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方案》明确,各地要拓宽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投融资渠道;可以探索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年限要求由满5年调整为满3年。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或在乡镇和村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执业,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方法。

    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申办中医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急救网络,执行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获得政府补偿。同时,各地要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